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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执行“中秋”行动
  发布时间:2020-09-15 14:16:54 打印 字号: | |

中秋节,当人们正在吃着月饼,与亲人一起把酒团聚时,大石桥市法院60余名执行干警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宇和各团队负责人的带领下,正奋斗在辖区内的执行现场第一线。2019年9月14、15日两天,全体执行干警、法警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互相配合,密切协调,统一行动,积极参加这次开展的专项执行“中秋”行动”,出动警车9辆,对小标的、首执案件采取人性化执行和强力执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过全体干警的艰辛努力,达到了预期效果。本次集中执行执结12件,司法拘留2人,执行标的额36.7万元,在强大声势震慑下,有20多件的被执行人表示在中秋节后的一周内主动履行。营口中院派驻本院执行工作督导员鲍世帅一同深入到执行前沿全程见证了执行行动。

8点30分,参加执行行动的干警整装待发,副院长张宇在执行队伍前进行了简短动员,要求全体干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于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完成院党组交给的执行任务!随即下达了出发的指令,各执行团队负责人率队前往东西部乡镇同时展开执行行动。

执行行动中,对一些态度好的、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人性化执行方式,使其当场或尽快履行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一案时,被执行人李某江、景某夫妻俩态度诚恳,有表示履行义务的愿望,但李某江前不久在干活时因意外将脚摔伤,其儿子也因在开大货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部受伤,现仍拄着拐杖。由于家里的变故,造成家庭困难暂时无力履行债务。当得知实情后,副院长张宇、执行员黄奎年就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双方的工作,经过努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履行协议,共同作出还款计划,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对待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坚决进行惩治。在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当执行员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宇、刘某红家执行,向他们示明来意并要求履行债务时,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谩骂执行人员、竟把一名执行员的胳膊挠伤,还将另一名执行员的头部给砸伤,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行为,依法将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通过中秋节连续两天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让被执行人清楚地明白,东躲西藏逃避债务不是长久之计,只有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是正道,放弃侥幸心理,严格遵纪守法,做一名诚信的好公民,为实现“美丽镁都--共建共享”的美好愿景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大石桥法院执行局